近日,為進一步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》《天津市促進大數據發展應用條例》,落實《天津市加快數字化發展三年行動方案(2021-2023年)》(津政發〔2021〕14號)任務部署,天津市委網信辦、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聯合印發《天津市數據共享開放評價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方案》),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天津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公共數據資源開放。
《方案》依據系統性、針對性、科學性的評價原則,綜合考慮各要素作用于數據共享開放所產生的效應,進行重點、全量、多維度的評價,選取數據共享方面的數據歸集、數據質量、應用支撐、保障措施等4項一級指標以及10項二級指標,數據開放方面的開放目錄、開放數據、平臺操作、開放成效和保障措施等5項一級指標以及13項二級指標,客觀、細化、量化地評價政務數據共享和公共數據開放的規模、成效、能力和水平。
下一步,天津市委網信辦、天津市大數據管理中心將繼續推動全市數據共享開放工作,深化數據歸集和利用,用數據賦能經濟發展、民生改善、社會治理。